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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常见问题

2024-03-27 09:23:18

一、机构与人员

1、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未配备足够的并具有适当资质的人员。(尤其是研发至技术转移期间)

2、企业未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企业人员对身职责不清楚。(尤其是注册现场检查过程中生产部人员所承担的职责)

3、相应的职责没有培训记录,或培训记录不全,培训记录存在缺陷。如岗位培训需求不明确,培训记录不完整等。

4、与本次检查相关的样品批量生产前相关人员没有进行过与本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有关的培训及药品GMP培训,或培训不充分。

5、员工培训的书面规程并没涉及针对特定工作、特殊的技术培训的内容。

6、对本次检查的方式、要点不了解,检查工作流程不熟悉,文件的准备工作不充分。

二、厂房设施设备

1、没有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也不能提供相应评估报告。

2、没有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或设置不当。

3、在原有厂房与设施、设备上增加该产品生产时,没有作相应的变更,没有经批准或经验证。

4、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等不能满足样品批量生产要求(不匹配)。

5、校准的量程范围没有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关键仪表精度与范围与工艺要求不一致。如:关键仪表没有检验;检验单位没有资质或基准仪器校准等。

三、物料管理

1、生产过程所需的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缺少相应的正式文件或没有按照文件执行。

2、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不能证明具有合法来源,或与注册申报不一致未上报变更,或申报变更,但未获得批准。

3、没有对购入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进行取样检验,或检验项目不全,或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仍旧使用的情况。

4、没有对关键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供货商进行审计,或供应商没有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正式批准。

5、产品的容器/密封系统没有经过充分的验证和测试,表明其不存在反应性或者吸附性,可以为产品提供充分的保护,防止产品变质或者被污染。

6、物料发票、台账等与生产记录不一致。

四、确认与验证

1公司没有针对该产品的验证主计划,存在验证项目缺失情况。比如:某些设备没有验证,增加用水点,新的检验方法等。

2、工艺验证中关键工艺参数的验证缺失,如批量混合均匀性,工艺验证,清洗验证、灭菌工艺验证、培养基模拟灌装等。

3、 验证计划可操作性差、部分内容缺失,包括未制定验证计划、验证计划未包括工艺再验证、未包括验证完成时间等。

4、工艺验证管理程序中对于如何基于风险开展的验证的规定不合理或缺失,如质量风险评估工具在工艺验证中的应用要求、未基于风险评估来确定再验证的周期等。

5、验证执行方面,存在未开展工艺验证、仅开展部分工序的验证、未对特殊条件下(如混批、母液、回收溶剂、零头返工、中药材炮制) 的生产工艺进行验证、同步验证确少合理分析等。

四、生产管理

1、中试或技术转移过程中药品GMP规范执行不足,如:未将此过程纳入药品GMP体系之中,人员职责不清;生产部门对品种工艺知识理解不够;研发部门实施工艺验证未完全遵循药品GMP规定。

2、批记录内容存在真实、完整性问题,

批记录设计不合理,缺少重要内容

生产以及重要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存在矛盾

缺少重要生产工序操作人员的签名或关键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缺少批号及数量等信息。

各生产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与检验记录、公用设施辅助记录的日期时间一致性。

共用设备日志与其他产品批记录日期和时间的一致性。

原辅料的来源、批号和()检验控制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与物料记录或台账发票等的一致性。

包括以往试生产或试制样品的记录台等。

生产、检验、中控等人员的签名与其他记录如培训记录的一致性。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不符。

仪器设备日志中存在修改日期或数据的痕迹。

五、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样品及相关原辅料检验所需的各种仪器及标准物质。

2、检验仪器、设备没有仪器使用记录或使用记录存在矛盾。

3、样品,包括物料、包装材料存在没有检验操作规程及受控记录的情况。

4、检验记录不是原始记录,存在转抄或打草稿现象。图谱、打印记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及日期。

5、所有中间控制(包括生产人员进行的中间控制)检验方法没有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和验证,中间控制检验记录不全。

6、对偏差、超标结果未能及时调查;超标结果调查不充分,调查不深入、不全面,未能对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行充分调查。

7、当发现稳定性试验数据偏离趋势的异常数据,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未及时开展调查,导致后期对再查找原因增加难度。

8、公司没有完善的变更控制程序,未严格按照变更控制程序进行评估和验证,变更文件时间在发生变更以后。

9、变更评估不当,对于变更为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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